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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义务教育完成的确认
类别 |
行政确认 |
审批部门 |
泰和县教育体育局 |
| 项目名称 | 对义务教育完成的确认 | 权力基本编码 | 360705004000 |
| 设定依据 |
关于印发<江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江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赣教基字〔2014〕第十七条 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后,予以毕业。义务教育毕业证由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学校统一发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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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业务
| 序号 | 业务名称 | 办理机构 | 办理深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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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对义务教育完成的确认 | 泰和县教育体育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