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基本编码 业务办理项编码
办事对象 自然人、营利法人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事项类型 资格型
行使层级 县(市、区)级 行使类型 法定本级行使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到窗口办理次数 无需到窗口
实施机构 实施机构名称 泰和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处(科)室 土地利用股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实施主体编码 11361026014832422Y
是否收费 不收费
特殊程序 本事项无特殊程序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办理期限 申请期限 即时申请
受理期限 当场受理 承诺受理时限 当场受理
法定办结时限 1 法定办结时限单位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工作规则
法定办结时限依据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工作规则
承诺办结时限 即办 承诺办结时限单位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结合工作实际确定
咨询途径
  • 窗口名称
    泰和县国土局土地利用股
  • 窗口地址
    泰和县白凤大道90号国土资源局二楼土地利用股
  • 工作时间
    夏令制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冬令制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 电话号码
    0796-8638425
  • 咨询邮箱
    gt360826@163.com
  • 咨询网址
监督投诉
  • 窗口名称
    泰和县国土局监察室
  • 窗口地址
    泰和县城白凤大道国土局二楼
  • 工作时间
    夏令制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冬令制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 电话号码
    0796-8639581
  • 投诉网址
联办机构 无联办机构 服务主题分类 规划建设
审批结果名称 建设用地批准书 审批结果类型 批文
数量限制 本事项无数量限制
年检 本事项不需要年检
年报 本事项无年报要求
是否支持通办 支持通办 通办范围 全镇乡街道通办
是否支持网办 支持网办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其他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不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不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进驻大厅 已进驻大厅
服务渠道 InternetZWFWGateway,YiDongKeHuDuan,ShiTiDaTing,ZiZhuZhongDuan,QiTa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不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是否实行告知承诺办理 不实行告知承诺办理 是否需要现场勘验 不需要现场勘验
是否需要组织听证 不需要组织听证 是否需要招标、拍卖、挂牌交易 不需要招标、拍卖、挂牌交易
是否需要检验、检测、检疫 不需要检验、检测、检疫 是否需要鉴定 不需要鉴定
是否需要专家评审 不需要专家评审 是否需要向社会公示 不需要向社会公示
权限划分 本事项无权限划分
行使内容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和国有土地使用性质和用途变更审批
审批结果有效期 1 审批结果有效期依据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工作规则
办理审批结果延续手续要求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工作规则 许可证件有效地域范围
许可证件有效地域范围依据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工作规则
受理条件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审批。 1.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年度土地供应计划;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3.取得建设项目管理部门的项目批准文件; 4.取得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选址意见书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通过环境影响评价; 6.取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 二.已出让土地变更使用性质和用途审批 1.已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符合城市规划; 3.涉及土地使用性质和用途改变的,须取得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核同意;
【不予批准的条件】 不符合以上规定条件,不予批准。
法律法规名称类型法律文号条款名称制定机关全称条款具体内容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主席令第28号)法律主席令第28号第四十三条、第五十三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第五十三条? 经批准的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应当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有关文件,向有批准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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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岗位 联系电话 岗位职责
线下办理流程图,如图:
结果名称结果样本
结果样本结果样本
问题问:申请表是否可以存在原土地使用者意见签字人签署意见与原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土地使用者存在不一致、漏签的现象?
答案答:应核对原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人签字,原土地使用人为多人共有的均要签字。